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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期限 | 产品出厂后,12个月以内 |
保证内容 | 产品在保证期限内,用户按随机所附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安装,并在正确运转条件下使用所发生的故障,经我厂质管部门判定,进行无偿修理或调换。在实施修理或调换时,江苏机与用户的配套装置需卸下和重新安装费用,以及运输费用,生产损失与其它间接损失,本厂不予提供补偿。 |
不属保证内容 |
1.本产品在安装,及其它装置的联接不当所引起的故障。 2.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,以及操作管理不当所引起的故障。 3.未按本厂推荐的润滑脂或润滑油使用而引起的故障。 4.因非规范使用或超负荷运转所引起的故障。 6.因用户自行改制本产品,或变更结构所引起的故障。 7.因用户自配电机不符合规定所引起的故障。 8.因地震、水灾、雷击等自然灾害,以及火灾、煤气泄漏等不可抗拒的灾害所引起的故障。 9.属标准易损件的轴承和油封等消耗品的正常磨损或老化。 10.其它不属于本厂责任范围的事项。 |